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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人防工程改造行政许可基本内容
        
        	发布时间:2015年12月17日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
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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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办理机构:北京市海淀区民防局 
            办理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蓝海中心B座 
            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9:00至18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 
            办理时限:20个工作日(不含法定颁发、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时间),特殊情况下,经区民防局负责人批准,可延长10个工作日。 
            办理程序: 
            一、受理 
            条件: 
           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材料: 
            1、人防工程改造申请书(格式文本); 
            2、人防工程隶属证明; 
            3、人防工程竣工备案材料; 
            4、由隶属单位出具同意人防工程改造证明; 
            5、改造施工安全责任书; 
            6、人防工程改造方案和改造施工图; 
            7、人防工程总平面位置图、防空地下室平面图; 
            8、施工单位资质证明。 
            标准: 
            1、申办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、规范、有效。 
            2、改造人防工程符合《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》。 
            时限:2个工作日。 
            二、审核: 
            1、标准: 
            (1)申办材料齐全、规范、有效,符合法定形式。 
            (2)按照《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》、《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》、《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》审查。 
             2、程序: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;现场查看。 
            时限:12个工作日。 
            三、审定 
            标准:同审核标准。 
            时限:4个工作日。 
            四、告知 
            标准: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。 
            1、对通过许可的申请件,制作相关文书,及时、准确告知申请人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结果,并通过人防网站公示审批结果。2、对未通过许可的申请件,须将理由及申请人的相关权利、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,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。 
            时限:2个工作日。 
            收费标准及依据:本审批项目不收费。 
            办理依据: 
             1、《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》(1998年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)。 
            2、《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》或《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》。 
            表格下载:请登陆海淀区民防局网站http://www.krmled.com 
              
              
            本部门行政许可咨询电话:82785186 
     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投诉电话:82785090 
     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邮政编码:100193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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